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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惬意的户外生活
——皮划艇、游泳、露营、烧烤、游戏晚会活动召集!
转眼夏天就要过去了,为了留驻最后的夏日时光,享受户外的惬意,让我们背起许久未曾用过的背包,一起去郊外露营去……
我们将分组在游泳池里进行划船接力赛,到时候,陆上、水上,是笑声一片,户外,其实也可以这么轻松、有趣、和好玩的!
你还可以带上你的家人、孩子一起参加,我们准备了极好玩的草地亲子游戏,让孩子们也体验到户外的乐趣!
为了推广户外运动,让更多的人领略到户外的美丽,俱乐部为此次活动准备了丰厚的奖品!
活动介绍:
(一)活动时间:8月18日下午14:30——19日上午08:00
(二)活动内容:草地亲子游戏、果园采水果、皮划艇、集体趣味活动、露天电影、烧烤(自费)、体验露营、露营基本知识讲座
(三)活动地点:待 定
(四)活动安排:
第一天(8月18日)中午:
14:30 --- 云帆户外运动俱乐部集合
15:00 --- 集体乘车(或自驾车)去云帆户外拓展基地,在领队的带领下,到果园自己动手摘梨子。
15:30 --- 在基地的草坪里,由活动领队安排破冰游戏,分组参与趣味游戏,集体体验“跳皮筋”“扳啪啪(音)”“丢沙包”“功城”“滚铁箍”等儿时的游戏,进行积分赛,胜者可获得俱乐部提供的精美户外用品一份。
你也可以带上你的小孩,体验父母孩童时代的游戏,在欢声笑语中,你与孩子将共同分享儿时的快乐时光!
16:30 --- 领队讲解皮划艇运动的基础知识,并现场教授,大家可以一起坐上皮划艇,享受荡舟青山绿水间的惬意。不划船的可以游泳。
17: 30 --- 开始皮划艇比赛,分家庭赛和集体接力赛,获胜者将获得丰厚的奖品!
18:00 --- 领队讲解露营基础知识,并现场演示帐篷、睡袋的使用和保养。
18:30 --- 集体在指定的草坪上搭帐篷。
18:50 --- 集体用餐,合拢宴,分享美食,分享友谊与快乐!
19:30 --- 体验露天晚会,演员就是我们自己,许多你从未体验过的互动游戏,趣味竞技,将带你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
晚会结束后,你可以去烧烤(自费),也可以在帐篷里观看露天电影。但在23:00以后,一定要放低你的声音,不要影响到营地其他人的休息。
第二天起床后,在领队的指导下收帐篷,清理营地的垃圾,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8:00,用过早餐后结束活动,返回我们温暖的家。
交通方式:本次活动欢迎自驾车,不参与自驾活动的请提前告知俱乐部安排车辆。
费用:
会员: 预交活动费用:80元/人,小孩费用收取50元(主要是餐费和车费)。
费用包括:保险,用餐(晚餐与早餐)、游泳门票、皮划艇损耗费等。领队津贴150元/天及开支由参加人员分摊。
非会员: 预交活动费用:100元/人 ,对非会员俱乐部收户外运动发展基金(20元/人非会员/天)
注: 建议住帐篷(没有帐篷的可以到俱乐部租赁),也可以入住宾馆(带空调卫生间),费用自理。
五、自备物品:
泳衣、换洗的衣物,应急药品。
六、报名方式
1、自愿报名,鼓励一家三口参加,或者父母中一人带孩子参加。
2、报名的同学和家长签写家长联系单,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报名热线:5288383)。
3、报名截止日2012年8月18日中午12:00点前。
七、注意事项
1、服装要求:运动鞋必备,着装以运动服、休闲装为主。除穿在身上外,家长至少再为小孩带一套备用服装,以便在活动的行程中更换。
基地:进入基地后废物、矿泉水瓶等禁止乱丢乱扔,山林中禁止吸烟。所有活动在领队或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行。活动中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地点,由专门人员看管。
药品:领队或工作人员带有常用药品,如有需要可以向其索取。如遇孩子身感不适,可以安排其在基地内休息。
2、活动过程中注意自家孩子安全,不乱独自走动,和团队同行。
3、基地环水,游泳时注意安全,家长要管好自己的小孩,只在统一安排游泳的时间段里游泳,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
鉴于云帆户外运动俱乐部所组织的户外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活动发起者、领队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1、此次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需提供报名参加者的身份证并留下复印件备案,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俱乐部和活动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谢绝参加。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采用欺骗或隐瞒的手段报名参加,一经发现立即强制退出,在退出之前发生任何问题由其自身负责,与本俱乐部和发起人无关。
3、代他人报名者,需提供被代报名参加者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并留下复印件或提供正确真实的身份证号码备案,并由代他人报名者将此份免责声明带给被代报名参加者签字确认,如此情况下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俱乐部同样不承担。
4、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5、活动中本俱乐部和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本俱乐部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活动领队严格按俱乐部领队守则履行领队工作职责,在其职责范围内保障活动的顺利和安全进行,并依其带队的劳动付出而领取报酬——领队工资,但不构成本俱乐部或活动领队的经营行为,本俱乐部和发起人、活动领队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 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违法活动者,系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的饮酒行为应视为其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7、 本俱乐部和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和活动组织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活动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8、 本免责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适用于云帆户外运动俱乐部在其网站(http://www.yunfan0739.com)上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活动领队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财务官。
本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活动领队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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